枣庄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公示

时间: 2016-10-21 10:49

枣庄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按照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市编办印发了《枣庄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枣编办〔201634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枣编办〔201635号),在全市市级和区(市)两级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名录库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市级和区(市)机构编制部门对本级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建立信息准确、分类清晰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定为C级的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存在未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变更登记不及时、信息填报不规范、财务数据异常等问题的单位,应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级和区(市)机构编制部门以现有人员为基础,分别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鉴于现有人员执法资质不齐,我们将抓紧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向法制部门申办,充实执法检查名录库。以后,逐步吸收相关部门具有执法资质的领导、专家和有关人员,不断完善充实名录库。按照分级建立、统一管理的原则,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开展全市随机抽查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区(市)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

二、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事业单位按照1%3%的比例,从事业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确定后,刻制光盘保全数据。双随机抽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年内已抽查的单位,不再计入本年度抽查基数。

建立随机抽查制定抽查内容清单。抽查对象为全市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抽查内容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抽查内容根据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根据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随机抽查制定抽查内容清单主要包括: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是否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规范;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公益服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并及时更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抽查方式主要分为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工作中可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抽查。

我们在1017-19日,由市事业单位监管局牵头,从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人员组建检查组,对5家市直单位:市中医医院、市妇保院、市图书馆、市实验学校、市实验幼儿园,通过座谈、查阅比对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单位运行状况,各单位管理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实地核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

三、加强与其他监管方式的协调衔接

 “双随机、一公开”是创新性监管工作,市编办对这项工作与其他监管方式进行了有效衔接。比如,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统筹推进。被抽查对象上年度已进行了绩效考核的,检查时不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绩效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报告公开情况;已随机抽查的单位,当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时,不再考核已抽查项目,将随机抽查情况量化赋分,计入绩效考核成绩;与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双向互盲”的方式,每个单位都有被检查的可能性,增强了事业单位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