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编办“三举措”促进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

时间: 2017-12-05 11:28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推动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薛城区编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工作。

 

一、加强信息管理宣传。及时转发了省编办《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薛编办发[2016]11号),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履行事业单位法人职责,做到诚实守信、规范运行,避免出现异常情形。 

二、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台账》,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单位,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列入异常信息。  三、加强异常信息收集。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日常登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专项检查等工作全面做好异常信息的收集记载整理,同时做好与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实现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及时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