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委编办以法定化为引领“三策并施”擦亮机构编制规范底色
市中区委编办锚定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围绕制度筑基、笃干增效、监督护航三向发力,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深化条规研学,完善法定化制度体系。市中区委编办将法治教育作为必修课,开展专题学习20余次、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5期,并建立“三维联动”学习机制。领导班子领学“作示范”,系统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核心要义;干部职工深学“求实效”,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确保全员对机构编制工作原则、职责权限等33条内容“一口清”;交流实践互学“促转化”,开展“法规+案例”研讨8次,提升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梳理涵盖编制调整、登记办理、内部管理等全流程规范性文件,形成《中共市中区委编办工作流程及制度汇编》,明确4类28项工作的执行准则与具体程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机构编制制度体系。
二、优化流程管控,构建法定化履职框架。市中区委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立梁架柱作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事项研究论证和审批制度,持续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精细架构党政部门机构和职能设置,建立“‘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动态厘清”闭环机制,有效破解“多头管理”“责任真空”问题,并完善11个镇街427个岗位运行机制,实现“岗、责、人”全链条对应。统筹考量部门工作量、业务特点等因素,实现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科学精准匹配,并加强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入销编手续,实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300余人次,确保编制使用真实透明。同时,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为遵循,建立登记事项“双告知”制度,公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操作指南,确保登记工作按章行事,今年共办理法人登记事项69个,合规率达100%,切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筑牢法定化保障防线。市中区委编办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以法治监督为重要抓手,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为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保驾护航。综合运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年度报告等智能化平台,对单位机构设置合规性、人员编制可控性、登记事项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动态化监测、常态化监管,上半年通过大数据及时预警纠偏14个异常数据和潜在风险,并均已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同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聚焦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登记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深入25家单位开展“体检式”实地核查,发现机构编制管理薄弱环节19处,截止目前整改率92%,推动各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确保机构编制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