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2-12-06 15:46
 
枣编办〔2012〕73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
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根据省编办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机构编制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各区(市)编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充分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和工作时间,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区(市)编办、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中央编办发[2010]46号),统计工作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实事求是地填写每项数据,杜绝人为改动或编造;各填报单位的负责同志要对统计数字负总责,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统计数据填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各填报单位请在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报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报的,须在报送截止日期前正式来函说明原因。
市直各部门(单位)报送的统计材料为:枣庄市2012年机构编制统计报表(市直)。下载地址:枣庄市机构编制网编制统计专栏。
各区(市)编办报送的统计材料包括:
1、数据文件;
2、由编办领导签字的上报函;
3、经编办领导签字并加盖区(市)编办印章的汇总表,包括行政统计表1-1-2、表5-1、事业统计表10及表16.1;
4、需手工填报的报表;
5、201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简要说明,包括各层级和系统机构编制现状描述和变动情况的说明。
 
附件:201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报送时间安排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201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报送时间安排

附件:2012年市直部门机构编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