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三举措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工作

时间: 2017-03-07 17:41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落实改革任务,发挥督查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便捷、高效的举报受理机制,枣庄市编办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履行举报受理、调查研究、结果反馈等工作环节,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全年共处理省编办督转件1件、“12310”电话信访件4件,协助协助市信访局处理信访复查事项4件。

一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举报机制。充分发挥报纸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建立了来信、来访、网站、电话、“四位一体”的机构编制监督举报机制,实行专人负责、件件落实,进一步拓宽畅通监督渠道,打破群众监督时空限制,提高群众监督积极性。

二是结合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举报件调查处理。在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搞好“单兵作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纪检监察、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先后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专项案件听证,汇总处理意见等方式,提出可行的解决建议,建立完善、快速的处理应对机制,共同抓好改革涉及人员的思想解释工作,及时了解人员思想变化,保障了各项改革的有序平稳推进。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形成监管合力。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三是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基层群众机构编制法制意识。针对信访人存在不了解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原因造成的机构编制举报问题,加大各项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通过会议部署、领导干部培训、枣庄市机构编制网、报纸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便于部门、群众了解机构编制相关政策规定,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