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思考
时间:
2013-05-27 10:04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作出了战略部署,《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及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改革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这些决策部署为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行动指南。根据对枣庄市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对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组织领导是保障。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本地区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的一个重大政治任务,应由市委、市政府直接从政治上和全局上科学谋划、组织实施该项重要工作。要制定既符合中央决策精神、又符合本地区科学发展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时限要求。要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并抽调相关部门骨干力量组成办事机构,形成推进改革的科学机制和整体合力。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改革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二)调查研究是基础。应深入、细致地做好改革前的调查研究工作,用中央政策精神和制度规范改革,注重征求部门、专家、民众的意见,使改革立足科学,适应当前,切合长远。可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对市级政府机构目前的职能配置及履行、内部工作机制、外部协作配合机制等进行科学评估和归纳梳理,为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打牢基础,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职能转变是重点。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级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应按照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在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的同时,政府要通过强化发展规划制定、制度机制设计、社会管理方式创新等职能来改善宏观管理,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在此过程中,应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将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转变工作统筹考虑。
(四)大部制改革是方向。省里可对市级政府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命名及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等制定出台指导性意见,并允许地方在遵循省里的指导意见和不突破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推行改革,构建真正适合本地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中,应在编制限额内保持人员队伍的基本稳定;新组建部门要杜绝领导职数过多、内设机构简单物理整合等问题,避免大部门貌合神离、内外两张皮的现象。同时,大部制改革会在一定程度上将各部门分散的权力和利益集聚到一个部门,如何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思路,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应随大部制改革同步研究,做实相关工作。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突破口。由于市级政府多数没有设立行政审批事项的权限,省里可统一制定市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具体界定市级政府事权。应对照本级政府事权和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市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核实,取消缺乏法定设立依据的事项,优先取消和下放能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利于民生改善的审批事项。对应当保留的事项,要提出明确的审批办法,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行政审批进一步减少后,政府管理重心应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要探索创新促进这种管理方式转变的体制和制度,改变部分领域在市场监管方面办法不多、经验不足、机制不全的状况。
(六)落实到位是关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改革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不留后遗症。
(枣庄市编办 吴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