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委编办“三个到位”创新镇街机构管理新模式

时间: 2020-10-28 11:06

为深入推进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镇街机构名称不规范、机构设置与实际运转两张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的实际效力不够好等问题,滕州市委编办科学规范镇街综合性岗位设置,创新镇街机构管理新模式,着力构建镇街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是明确改革要求到位。全面落实《关于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构建起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镇街行政管理和运行体制目标,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改革要求,按照批准设置的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对外开展工作,原有科、室、站、所全部整合到镇街现有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中,实行大部制运行模式,对应市直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科学设置岗位到位。市委编办《印发关于镇(街道)设置党政事业机构综合岗位的通知》,科学制定了设置标准、设置原则和工作要求,实行定岗、定责、定员工作制度。根据各镇街编制情况综合设置30-45个岗位,每个党政事业机构可设置3-4个,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人员和对上责任部门,着力改变原有镇街科室设置分工过细、效能不高、协同不力等突出问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实行全员岗位管理,取消原有传统科室、站所设置,打破传统用人方式;规范使用镇街党政事业单位机构名称,精准设置综合岗位,对设置不规范的机构进行整改,确保人员、岗位、职务名称相匹配。制定了《滕州市XX镇(街道)综合岗位设置方案(模板)》,方便镇街报送。

三是完善运行机制到位。市委编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各镇街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推行科级干部牵头负责、部门集成高效办公、人员集中调配使用工作机制。各岗位设置按照一对多、不搞上下一般粗,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的原则,分可独当一面、合则凝聚有力,切实提高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