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 2017-12-27 14:31

近年来,台儿庄区坚持将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不断提升“放”的含金量、“管”的有效性和“服”的满意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区先后4批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277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由4165项精简到3888项,压减了6.7%。

一、建立四张清单,理顺权责关系

自2014年以来,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职权法定”的原则,先后编制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截止12月份,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29项;区级行政权力清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888项;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包括主要职责342项、具体责任事项1459项、追责情形6302项、部门职责边界13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84项、公共服务事项162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保留1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各部门(单位)严格依据清单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政府公权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权责一致、各司其职、运转有序的政府职责体系。

二、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及时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改、废止、解释和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转移等调整权力事项的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了优化调整、完善修改,确保权责清单与时俱进、“无缝对接”。2014年至2016年,该区先后分三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32项,取消3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转为行政许可事项6项。3月底,又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大幅度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12项、调整行政权力223项(包含行政许可20项),其中承接17项、取消89项、增加83项、整合32项、以其他方式调整2项。调整力度大,取消数量多,更有利了群众办事创业。

三、编制公布镇(街)行政权力清单,理清区、镇(街)事权

区委、区政府出台《台儿庄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参照省级提供的镇(街)行政权力参考目录清单,结合该区现状,组织编制公布了镇(街)权力清单,各镇(街)保留行政权力87项,其中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9项,其他权力47项,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延伸至最基层,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镇(街)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该区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坚持“紧节奏、快行动、高效率”,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办公,以区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监督事项为基础,认真梳理汇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政府部门、单位所有监督检查权力,逐一对照条文、法律法规等进行审核,梳理汇总公布39家部门单位保留236项随机抽查事项。39家部门单位全部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 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五、全面清理证明盖章类材料、年检事项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

该区出台了《台儿庄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首先选择交通、安监等6家部门单位率先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组织全区范围内52家部门单位全面清理规范证明盖章类材料、年检事项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同步清理了镇(街)、村(社区)证明盖章。2017年分两批公布取消证明盖章类材料35项、村(社区)开具证明类材料保留12类、区级年检事项目录清单保留41项、区级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清单保留6项,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六、编制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根据鲁办发〔2017〕32号和枣办发〔2017〕32号部署要求,以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按照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推出的原则,公布该区2017年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事项16项、“只跑一次”事项93项,涉及行政权力事项65项、公共服务事项44项。同时公布了办理途径、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或“只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