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委编办“三个结合”明确政府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

来自: 滕州市委编办 时间: 2020-11-13 15:27

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体系,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为全面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理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滕州市委编办结合实际,编制《市政府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物资保障部门职责分工。

一、结合上级标准,深入研究分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等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要求,参照省、枣庄市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每一项职责,坚持原则上一类事情由一个部门牵头,对于同省级、枣庄市级对口设置机构,基本保持职责分工一致,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二、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党政机构设置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明确市政府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对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在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方面,理清了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局等12个部门职责分工;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方面,理清了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局)、市应急局等8个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市公安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物资保障职责,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边界,推动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结合工作落实,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以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为依据,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同时,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体制,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提升实用性、实效性。及时跟踪了解应急物资保障落实情况,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