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与水平

时间: 2023-05-16 09:00

滕州市作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早在2016就完成了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滕州市坚持以改革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与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定位,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协作配合机制,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协调运行机制。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印发《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明确了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和镇街的职责,对部门之间案件移交、信息共享等协作事项进行了规范,构筑了清晰、高效的执法协助运行机制;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文化和旅游部门协作配合制度》《滕州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配合制度,出台了《关于规范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等规范文件,从制度层面健全机制,压实责任,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注重衔接配合,强化协同联动激发最新活力。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监管与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成立“两法衔接”办公室,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市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案件研讨会,加强重点案件办理,建立高效执法管理模式。

三是筑牢基层堡垒,真正做实镇街综合执法平台为进一步提升镇街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在镇街整合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执法办公室的职能,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保留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将综合执法办公室实体化,作为镇街党政工作机构,与部门下沉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统筹组织协调更有力。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发挥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最大效能。根据《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精神,会同司法部门推动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压实工作任务,明晰职责边界,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牵头作用,指导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部门就加强协调会商、应急处置、案源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事宜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协作配合细则,并对现行运行机制进行系统全面排查,按照新要求及时修正完善,切实推动行业监管与执法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实施,有效解决了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进一步强化了监管与执法协作配合,真正形成了执法监管合力,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为营商环境优化、法治政府创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