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持续优化涉农部门职能体系建设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 2025-04-16 10:01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的部署要求,枣庄市委编办立足职能定位,以机构改革为重点,围绕巩固改革成果、加强统筹管理、深化扩权赋能精准发力,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坚定不移为推进乡村发展和治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健全涉农机构职能体系。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市委农村工作体系,将市、区(市)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调整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推动完善工作规则,提升统筹协调作用。紧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修订农业农村部门三定规定,推动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深度融合,大力深化关键环节体制改革,厘清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管、城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承担乡村振兴工作业务科室,确保内部工作优化协同高效,推动乡村振兴涉及帮扶监督评价和乡村建设职责落地,不断深化竞争力和创新力,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效。

二、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凝聚涉农工作强大合力持续加强涉农机关、事业单位统筹管理,构建干事担当共同体。充分发挥政策机遇优势,设立枣庄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服务中心副处级事业单位,整合优质科技资源,打造乡村振兴绿色转型先行区、城乡融合示范区、和美乡村样板区。指导全市镇街在内设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榴园镇特色设置石榴产业发展中心,进一步健全镇街机构设置,强化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完善镇街岗位化运行制度各镇(街道)差异化设置乡村振兴、农机、畜牧等涉农岗位,满足镇街农村工作实际需要。全面贯通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关联科室之间的职能,将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整体并入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同时为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增设内设机构3个科室,增设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1副,进一步支持我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推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与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三、深化扩权赋能减负,夯实涉农工作基层保障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按照党中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不少于90%的执法力量派驻到主城区基层一线的工作要求,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11名执法人员下沉到基层一线。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派驻执法力量纳入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接受镇(街道)指挥调度。2024年,争取市中区为全省赋权试点,指导市中区分类制定赋权事项清单,向5个城市街道赋权74项(其中涉农业农村领域6项)、6个涉农镇街赋权92项(其中涉农业农村领域9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精神,紧盯镇街权责厘清职责边界,着手梳理涉农领域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形成涉农领域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镇(街道)权责体系,切实推动乡村治理效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