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多举措规范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从党内法规的高度对机构编制实名管理作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市委编办在编制实名管理方面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实现了从纸质化向信息化过渡,从简单登记向综合运用转变,基本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
一、实行业务网上办理。信息化程度落后一直是制约机构编制管理效益发挥的重要因素,传统的实名制管理方式粗放、工作繁琐,导致分散单一的数据难以从宏观上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从源头上解决实名制管理信息化落后的局面,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3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具备联网条件的部门实行网上办理,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到同级编办办理,为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在市直部门率先实现人员入销编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业务全程网办提升了信息系统的使用率,迈出了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的重要一步。
二、理顺业务办理流程。根据市编办原有科室分工,由编制管理调研科负责计划下达工作,行政机构编制科和事业机机构编制科分别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办理入编业务需要先向编制管理调研科申请用编计划,审批通过后持《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到相应科室办理编制实名制管理手续。当时市编办办公场所分散,办理一次业务需要通过两个科室跑两个地方,增加了单位的工作量。为了理顺实名制管理工作,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让用人单位只跑一次腿,于2017年4月印发了《关于调整编制实名制管理职责的通知》,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职责进行优化整合,将原来由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承担的人员编制调整工作调交由编制管理调研科承担。对入销编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要求所有业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人员增减实时更新到系统,逐步改变信息系统数据准确性和实效性不足的局面,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加精准的数据参考。
三、完善控制总量人员管理政策。2016年以来,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等财政补贴事业单位陆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这一举措不仅解决了人员编制不足的局面,而且扩大了用人单位引才用才的自主权,为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后新招聘人员主要由用人单位自行管理,编制部门仅对招聘名单进行备案,缺乏有效的动态实名制管理手段,特别是随着控制总量人员越来越多,流动性加强,对编制部门全面掌握用人单位情况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10月,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安排,市委编办调研组到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调研,通过实地调研,了解了用人单位面临的困难和需求,收集了对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现行的实名制管理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并参照省相关政策,印发了《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的管理范围、管理程序和相关要求,要求将新进控制总量人员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规定了政策性安置、原编制人员调动、新招聘等不同途径进入人员的占用编制类型,实现了实名制管理的全覆盖。随后,又将增加人员实名制手续修改为《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入编(备案)通知》,将控制总量人员备案手续和原编制人员入编通知整合在一起,从根本上改变了实名制管理手续不统一的局面,解决了用人单位面临的困难。
四、规范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信息化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全面应用为机构编制部门提供了全面、动态的基础数据,提升了工作效率。但是现有数据距离精准、及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职务职级等关键指标更新不及时,人员调整逾期不办理等情况干扰了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制约了机构编制管理效益的发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全面、详实、准确,制定出台了《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方法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等,为进一步提升实名制信息的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建立实名制信息查询制度。实名制管理历史资料具有极其重要的存档和使用价值,为规范实名制信息的查阅使用工作,2020年9月,市委编办印发通知,明确市直各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查询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由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履行查阅审批手续,并登记存档备查。实名制信息查询制度的建立,既满足了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又避免了实名制信息滥用的风险。
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准确的目标。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继续在数据精准化管理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在管理全流程的基础性作用,为推进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机构编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