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

时间: 2021-07-29 15:57

为积极推动构建基层“大治理”体制机制,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市从深化党建引领、完善事项清单提升运行平台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落实镇(街道)“五项权力”等方面入手,持续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深化党建引领,推动吹哨报到平台向社区、网格延伸。将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纳入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并作为综合考核指标,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抓治理工作责任。先后制发《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城市网格化治理的实施办法》,对党建引领网格治理精细化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红色堡垒、头雁领航、多元共建、机制建优、拓面提质”五项行动,整合党建、社会治理等功能,把“党支部建在网格上”,实现“党建网”与“治理网”多网合一,推动吹哨报到、呼应联动平台向社区、网格延伸,优化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机制,打通全链条的群众诉求解决通道,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调处在基层、诉求解决在基层。

二、调整事项清单,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落实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要求,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社区治理、市容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梳理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厘清部门之间部门和镇(街道)之间职责分工,形成了《枣庄市第三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增加“属地管理”事项18项、优化9项,“属地管理”事项总数增加至157项。各区(市)调整完善本区(市)“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根据清单调整情况和平台运行管理要求,协调指导相关部门逐项细化分解,进行颗粒化改造修订完善清单事项“施工图”“说明书”。对违法建设行为监管执法、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执法等复杂事项,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确保统一规范、简明清晰、操作可行。“属地管理”责任清单中网格可承担的工作纳入《枣庄市网格事项清单》,实现两单联动。

三、优化提升运行平台,深化社会治理改革。依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平台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工作运行平台调整成立市、区(市)、镇(街道)三级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按照“1+X”统分结合的模式,市级打通视联网、视频共享、网格治理、12345 热线、数字化城管等信息平台,实现社会治理指挥协同、数据协同、业务协同统筹,建设“1”个市域社会治理协同平台以网格管理、热线受理、数字城管为主,组建专班,集中办公;各区(市)通过抓好“榴乡诉递”“e呼善应”等“X”个实战运行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的改造提升、对接融合,以协同平台推动市域联动共治,以区(市)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打造县域治理特色品牌。在镇(街道)明确“呼叫员”,区(市)督查工作机构明确“督办员”,区(市)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专管员”,夯实平台工作责任,推动平台从基层信息“传声筒”到解决问题“好帮手”转变。截至7月中旬,全市各平台共受理办理镇(街道)“呼叫”事项1266件,办结满意率达100%。

四、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为规范属地管理提供保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单独设立综合执法队伍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领域执法监管协作配合机制,印发了相关文件、修订了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其他机构的协作配合;同时完善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发挥联合执法作用。推动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厘清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健全执法监管协作配合机制,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后半篇文章”。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一线执法人员比例不低于85%的要求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各镇(街道)派驻的执法中队为主体整合公安、交通等力量共1100余人,实行“1+6+N”联合执法。做实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在市乡村振兴示范镇和街道先行试点,整合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执法办公室的职能,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保留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作为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下沉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下一步将探索推动相对集中行使县级城镇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破解“管得了看不见、看得见管不了”的难题。

、落实镇(街道)五项权力健全完善与镇(街道)职责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基层工作力量,推动人员编制向镇(街道)倾斜,2018年以来,共向镇(街道)调增事业编制879名、行政编制27名。切实将赋予镇(街道)“五项权力”落到实处,逐项优化运行流程、细化操作规范,把落实“五项权力”嵌入到部门绩效考核、重大项目决策、干部调整任用等相关流程中,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健全完善与镇(街道)职责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对镇(街道)公共服务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比重,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职责任务,禁止对镇(街道)承担配合责任的事项进行考核。结合基层观测点蹲点调研制度,确定滕州市龙泉街道、薛城区常庄街道、山亭区桑村镇、市中区文化路街道、峄城区坛山街道 、台儿庄区马兰屯镇等6个镇(街道)作为工作联系点,跟踪监测“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找准堵点难点,研究解决办法,切实提升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