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枣编办〔2020〕39号
关于开展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于12月3日起,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已依法核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从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取3家事业单位为检查对象。实施监督检查前,将会向被监督检查单位发出监督检查通知书。
二、抽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年度报告要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2、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4、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是否自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6、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7、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8、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9、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正本是否置于住所醒目位置,证书遗失或损毁是否及时补办;
10、是否按规定刻制印章,办理设立登记或单位名称变更登记后是否及时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及专业印章印迹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有无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11、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12、是否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13、是否按规定提升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再造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并完成第一次考核评估问题整改;
14、事业单位登记相关材料建档保存是否规范齐全。
三、抽查方式方法
通过计算机摇号方式从市直事业单位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被抽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信息、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
请已依法核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法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自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有关要求
请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批转给所属或代管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信息抽查工作负总责。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通过枣庄市机构编制网公开公示。
联系人:秦虎 高维翰 电话:3168637
附件: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单位
中共枣庄市委编办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单位及抽查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 举办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枣庄市立医院 |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2370400493310479A |
枣庄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370400MB2883513Y |
枣庄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 | 枣庄市能源局 | 12370400MB2890692U |
市委编办带队检查领导:李安湘 | |
检查人员姓名 | 检查人员单位 |
秦 虎 | 中共枣庄市委编办 |
高维翰 | 中共枣庄市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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