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来自: 事业单位监管局 时间: 2021-09-14 09:25

枣编办〔2021〕84号

关于开展2021度市直事业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运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于9月22日起,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面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规范事业单位监管行为,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已依法核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通过计算机摇号等方式,从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6家事业单位为检查对象实施监督检查3个工作日前,向被抽查单位送达监督检查通知书。请被抽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好自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抽查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要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2.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4.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是否自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6.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7.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8.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9.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违反规定刻制单位印章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10.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11.是否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抽查方式方法

此次抽查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通过摇号方式从市直事业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抽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信息、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全程留痕,现场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有关要求

请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批转给所属或代管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抽查工作负总责。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通过枣庄机构编制网公开。

               中共枣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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