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枣编办〔2021〕84号),市委编办组织开展了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10月19日至21日,对枣庄台儿庄古城行政执法大队、枣庄市城乡水务事业发展中心、枣庄市山亭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枣庄市审计服务中心、滕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枣庄电视转播台等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措施 |
1 |
枣庄台儿庄古城行政执法大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开办资金”与实际不符,未及时变更;2020年度报告公开内容“业务开展情况”填写不完整,没有“党的建设”有关内容;“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填写不正确。 |
要求该单位针对以上问题,2周内整改到位,对2020年度报告公开有关内容在其举办单位网站做出说明,并将整改情况于11月3日前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
2 |
枣庄市城乡水务事业发展中心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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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枣庄市山亭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开办资金”与实际不符,未及时变更;2020年度报告公开内容“业务开展情况”填写不完整,没有填报“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有关内容;“资产损益情况”填写不正确。 |
要求该单位针对以上问题,2周内整改到位,对2020年度报告公开有关内容在其举办单位网站做出说明,并将整改情况于11月3日前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
4 |
枣庄市审计服务中心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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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滕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开办资金”与实际不符,未及时变更;2020年度报告公开内容“业务开展情况”填写不完整,没有填报“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有关内容;“资产损益情况”填写不正确。 |
要求该单位针对以上问题,2周内整改到位,对2020年度报告公开有关内容在其举办单位网站做出说明,并将整改情况于11月3日前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
6 |
枣庄电视转播台 |
该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名称为“枣庄市枣庄电视转播台”,与“三定”规定(枣编发﹝2021﹞64号)文件不符。 |